上肢的结构损伤,手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
双手完全缺失 4级 双手完全丧失功能 4级 一手完全缺失,另一手完全丧失功能 4级 双手缺失(或丧失功能)大于等于90% 5级 双手缺失(或丧失功能)大于等于70% 6级 双手缺失(或丧失功能)大于等于50% 7级 一上肢三大关节中,有两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 7级 一上肢三大关节中,有一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 8级 双手缺失(或丧失功能)大于等于30% 8级 双手缺失(或丧失功能)大于等于10% 9级 双上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10cm 9级 双上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4cm 10级 一上肢三大关节中,因骨折累及关节面导致一个关节功能部分丧失 10级 注:手缺失和丧失功能的计算:一手拇指占一手功能的36%,其中末节和近节指节各占18%;食指、中指各占一手功能的18%,其中末节指节占8%,中节指节占7%,近节指节占3%;无名指和小指各占一手功能的9%,其中末节指节占4%,中节指节占3%,近节指节占2%。 一手掌占一手功能的10%,其中第一掌骨占4%,第二、第三掌骨各占2%,第四、第五掌 骨各占1%。本标准中,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的程度是按前面方式累加计算的结果。 【返回主页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