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、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>、 《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委托鉴定、评估、 拍卖等工作规定(试行)》、《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、评估机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及相关司法解 释的规定,本院对报名备案机构进行了统一审核,确定了82家专业机构作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对外委托鉴定、评估备案专业机构,有效期一年。自公示之日起以下82 家专业机构入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、评估备案机构。现公示如下(排名不分先后):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6月2日 四、土地评估机构: 北京百成首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、昆明超凡地价评估咨询有限公司、云南正信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、昆明名杰信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、昆明麦普房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、云南瑞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、昆明滇信土地评估有限公司、云南银瑞祥土地评估有限公司、云南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、昆明诚跃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。 五、会计、税务评估机构: 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昆明中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云南汇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云南银瑞祥会计师事务所、昆明正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云南东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云南天远会计师事务所、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所、昆明旭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、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昆明博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司。 (待续,仅供参考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为准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