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医鉴定的程序
一、申请机构(人)有两种方式可以申请法医鉴定。
1、当事人自己申请法医鉴定,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一项或多项法医鉴定项目做鉴定,无需他人同意。
2、公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委托的鉴定,由公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委托的法医鉴定,当事人受伤时及伤后伤情稳定后便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法医鉴定,联系负责处理自己案件的人开具“司法鉴定委托书”。委托书书应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编号和受伤基本情况。拿到委托书便可以到如何司法鉴定机构去做鉴定。
根据有关规定,公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不得指定鉴定机构(当事人的意见为主)。
二、鉴定所提供的材料。
1、公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委托书;当事人自行委托的不用委托书。
2、被鉴定人的身份证(提供复印件,验原件)。
3、伤者所有的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(提供复印件,验原件);
4、所有的X、CT、MRI的片子和医院检验报告;
5、鉴定费:如果单做一项鉴定,鉴定费是700元左右;同时做多项鉴定,鉴定费一般可以减少20%,只收现金。
三、法医检验鉴定
1、法医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,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,有确定鉴定时机的权力,委托单位和被鉴定人应当配合法医鉴定。2、对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被鉴定人,办案单位和法医可以到被鉴定人所处的地点进行人身检查。3、案件当事人对法医鉴定结论(或意见)有异议,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重新鉴定。
四、领取鉴定报告
一般2个工作日内,凭相关证件领取鉴定报告。将报告交有关部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