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|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 |
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2013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,昆明铁路运输两级法院,各州、市公安局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依据省统计局提供的2012年度有关统计数据,现将( 2013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》印发给你们。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, 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的均按此标准执行(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亦参照此标准执行)。损害赔偿的有关事宜同时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 附件:1. 2013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 一、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21075元。 二、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消费性支出13884元。 三、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417元。 四、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全年生活消费支出4561元。 五、2012年固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5081元。其中: (一)农、林、牧、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018元; (二)采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695元; (三)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9218元; (四)电力、热力、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8275元; (五)建筑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9223元; (六)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9585元; (七)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4223元; (八)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4891元; (九)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363元; (十)金融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9377元; (十一)房地产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045元; (十二)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5006元; (十三)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372元; (十四)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809元; (十五)居民服务、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608元; (十六)教育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1287元; (十七)卫生和社会工作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839元; (十八)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8016元; (十九)公共管理、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8893元。 法医鉴定重伤标准 法医鉴定轻微伤标准 【返回主页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