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护理依赖评定?主人体躯体残疾者和精神障碍者需经他人护理、帮助以维系日常生活-称护理依赖。
因各种伤害因素造成人体组织器官不可恢复的结构破坏或功能障碍,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、学习或其他活动的人;或者因各种伤害因素造成人的大脑功能失调或结构改变,导致感知、情感、思维、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受损的人。丧失了人体日常生活必须反复进行的、基本的、具有共同性身体动作的能力。 包括:进食,床上活动,穿衣,修饰,洗澡,大、小便及行走等;或者丧失了为满足基本生理、生活需要,必须反复进行的一系列身体动作或活动的能力。包括:进食、更衣、修饰、整理个人卫生、使用日常生活工具、自主外出行走等。导致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部分或全部永久性丧失。或者导致感知、思维、情感、行为、意志、智力等出现异常,部分或全部丧失料理自己日常生活能力,在司法鉴定中称为护理依赖。 《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(GA/T800-2008) 做护理依赖需要携带的材料: 1、委托单位开具的委托书(个人委托则不需要); 2、身份证明(身份证、护照、户籍本、出生证等有效证件); 3、当事人异常原因的证明材料(门诊病历、住院病历、病程记录、手术记录、出院记录、影像学材料及相关实验室检查等)。 |